比赛简章与规则
宗旨:
1. 提高中学生的华文创作能力。
2. 鼓励中学生创作华语剧本,参与拍摄具有创意性的短片。
3. 发掘剧本创作与演艺人才。
形式:短片只能以华语剧情片的形式拍摄,不接受纪录片、动画片或其他形式的参赛作品。
长度:短片长度要求以5至10分钟为准。
评审标准(共100%)
剧本 (55%) 故事原创性。
摄影技巧(25%) 拍摄手法、灯光配合、影片构图、色彩的表现与角度处理等。
后期制作(10%) 旁白和音乐配合。
剪接技巧(10%) 影片连贯性。
主办单位:海星中学华文部、新传媒八频道
协办单位:海星中学资讯科技部
赞助单位: 教育部北区第四校群、李氏基金
奖品:
冠军- 奖金 $300 / 奖杯一座/ 奖状组员各一份
亚军 -奖金 $200 / 奖杯一座/ 奖状组员各一份
季军-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组员各一份
殿军(共两份) -奖金各$50 / 奖杯一座 / 奖状组员各一份
最佳剧本-奖金 $100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导演-奖金$100 / 奖杯一座 /奖状一份
最佳原创音乐-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奖状一份
最佳短片宣传海报- 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男主角 -奖金$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女主角 -奖金$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男配角 -奖金$5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女配角 -奖金 $50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指导老师(冠军之指导老师)-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奖金共$1500
(所有参赛组员将获得参赛证书或奖状。纯男校/女校可邀请外校同学友情客串,并可角逐最佳男、女主角与最佳男、女配角奖项。参赛学生也可以邀请同校老师客串,但老师不能角逐任何奖项。)
比赛规则:
1) 参赛者必须为在籍中学生(中一至中五)。
2) 参赛者每组最多十人。截止报名后,所有资料不能再更换。
3) 每所学校参赛组别以两组为限(每组一件作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或参加过国内外其他比赛。 短片内容不可涉及暴力、色情或侮辱成分。短片所使用的音乐必须是原创,以免触犯版权。短片必须是参赛学生亲自拍摄的作品。
4) 角逐最佳剧本的参赛队伍必须附上电脑打印的剧本,报名时只以编写剧本的组长一人作代表。宣传海报必须使用华文设计。宣传海报不必打印出来,只须附上JPEG格式的版本,画面以清晰为准。
5) 短片须以MPEG或AVI格式递交,荧幕画面必须清晰。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的片段用于
任何公开形式的用途,并有权予以剪辑。
6) 参赛作品可用DVD或CD光碟。主办单位一概不退还参赛的光碟,若该光碟失窃、部分或全部 损毁,主办单位一概不赔偿。
7) 报名参赛表格也可在指定博客网站 http://chineseshortfilm.blogspot.com下载。欲参加课程的参赛者,祈请填妥报名表格后于2011年2月8日前传真或电邮至海星中学(林洁如老师收)。不参加课程的参赛者可于2011年5月18日前交上作品。
8) 收件截止日期从即日起至为2011年5月18日,逾期将不受理。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附上以下材料:
a) 报名表格原件
b) 光碟(内附参赛者近照(幻灯片)、剧本、短片和电子短片宣传海报(JPEG))
c) 剧本(三份)
9) 请将参赛作品寄到以下地址,收件人为:
Ms Florence Lim Jie Ru(林洁如老师)
新加坡海星中学
Maris Stella High School
25 Mount Vernon Road
Singapore 368051
新加坡海星中学
Maris Stella High School
25 Mount Vernon Road
Singapore 368051
10) 决赛入围名单将于 2011年7月1日公布,入围者将获专函通知。比赛结果将于2011年8月5日
举行的颁奖典礼上公布。
11) 评审团由传媒界人士组成。比赛结果以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若有任何关于比赛的争议, 主办单位保留最终决定权。
12) 如有疑问,可致电林洁如老师或陈静心老师(6280 3880) ,也可发电邮到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查询。
授课时间:
课程报名表格
请填妥课程报名表格,并于2011年2月8前传真至海星中学(传真号码:62886905)或电邮至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
参表作品格赛
请填妥作品呈交表格,并于2011年5月18日前传真至海星中学(传真号码:62886905)或电邮至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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