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11

第四届全国中学生华语短片制作赛

报名已经开放了!

比赛简章与规则
宗旨:
1. 提高中学生的华文创作能力。
2. 鼓励中学生创作华语剧本,参与拍摄具有创意性的短片。
3. 发掘剧本创作与演艺人才。

形式:短片只能以华语剧情片的形式拍摄,不接受纪录片、动画片或其他形式的参赛作品。

长度:短片长度要求以5至10分钟为准。
评审标准(共100%)
剧本 (55%) 故事原创性。
摄影技巧(25%) 拍摄手法、灯光配合、影片构图、色彩的表现与角度处理等。
后期制作(10%) 旁白和音乐配合。
剪接技巧(10%) 影片连贯性。

主办单位:海星中学华文部、新传媒八频道
协办单位:海星中学资讯科技部
赞助单位: 教育部北区第四校群、李氏基金


奖品:
冠军- 奖金 $300 / 奖杯一座/ 奖状组员各一份
亚军 -奖金 $200 / 奖杯一座/ 奖状组员各一份
季军-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组员各一份
殿军(共两份) -奖金各$50 / 奖杯一座 / 奖状组员各一份
最佳剧本-奖金 $100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导演-奖金$100 / 奖杯一座 /奖状一份
最佳原创音乐-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奖状一份
最佳短片宣传海报- 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男主角 -奖金$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女主角 -奖金$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男配角 -奖金$5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女配角 -奖金 $50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最佳指导老师(冠军之指导老师)-奖金 $100 / 奖杯一座 / 奖状一份
奖金共$1500
(所有参赛组员将获得参赛证书或奖状。纯男校/女校可邀请外校同学友情客串,并可角逐最佳男、女主角与最佳男、女配角奖项。参赛学生也可以邀请同校老师客串,但老师不能角逐任何奖项。)

比赛规则:
1) 参赛者必须为在籍中学生(中一至中五)。

2) 参赛者每组最多十人。截止报名后,所有资料不能再更换。

3) 每所学校参赛组别以两组为限(每组一件作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或参加过国内外其他比赛。 短片内容不可涉及暴力、色情或侮辱成分。短片所使用的音乐必须是原创,以免触犯版权。短片必须是参赛学生亲自拍摄的作品。

4) 角逐最佳剧本的参赛队伍必须附上电脑打印的剧本,报名时只以编写剧本的组长一人作代表。宣传海报必须使用华文设计。宣传海报不必打印出来,只须附上JPEG格式的版本,画面以清晰为准。

5) 短片须以MPEG或AVI格式递交,荧幕画面必须清晰。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的片段用于
任何公开形式的用途,并有权予以剪辑。

6) 参赛作品可用DVD或CD光碟。主办单位一概不退还参赛的光碟,若该光碟失窃、部分或全部 损毁,主办单位一概不赔偿。

7) 报名参赛表格也可在指定博客网站 http://chineseshortfilm.blogspot.com下载。欲参加课程的参赛者,祈请填妥报名表格后于2011年2月8日前传真或电邮至海星中学(林洁如老师收)。不参加课程的参赛者可于2011年5月18日前交上作品。

8) 收件截止日期从即日起至为2011年5月18日,逾期将不受理。递交参赛作品时必须附上以下材料:
a) 报名表格原件
b) 光碟(内附参赛者近照(幻灯片)、剧本、短片和电子短片宣传海报(JPEG))
c) 剧本(三份)

9) 请将参赛作品寄到以下地址,收件人为:
Ms Florence Lim Jie Ru(林洁如老师)
新加坡海星中学
Maris Stella High School
25 Mount Vernon Road
Singapore 368051

10) 决赛入围名单将于 2011年7月1日公布,入围者将获专函通知。比赛结果将于2011年8月5日
举行的颁奖典礼上公布。

11) 评审团由传媒界人士组成。比赛结果以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若有任何关于比赛的争议, 主办单位保留最终决定权。

12) 如有疑问,可致电林洁如老师或陈静心老师(6280 3880) ,也可发电邮到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查询。
授课时间:

课程报名表格
请填妥课程报名表格,并于2011年2月8前传真至海星中学(传真号码:62886905)或电邮至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


参表作品格赛
请填妥作品呈交表格,并于2011年5月18日前传真至海星中学(传真号码:62886905)或电邮至 chinese_short_film@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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